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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兴安岭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2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系2021年大兴安岭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1】75号、黑交发【2021】76号、黑交发【2021】77号、黑交发【20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投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倒灌桥位于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呼玛段,该桥中心桩号为K3490+172;二十六号桥位于丹阿公路(G331) 漠河段,桥梁中心桩号为K3891+863;四十九号桥位于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 漠河段,该桥中心桩号为K4096+301;北极村桥位于京漠公路(G111) 漠河段,桥梁中心桩号为K2538+112。
2.2建设规模:2021年大兴安岭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全长63.88。
2.3监理服务期:2021年8月23日计划开工,2021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总服务期7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招标。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01600元。
2.7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无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经验,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本企业近五年(2016年至今)至少一份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3)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数量1名,具备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1年4月至6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参加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评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17:30时至2021年8月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费为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9时30分。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7.3其他事项
7.3.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3.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技术支持造价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交通运输局
电 话:******
招 标 人:大兴安岭地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胜利路1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73号6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